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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皖01破83号关于安徽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涉财产事宜的公告 破产案件

采集 来源: pccz.court.gov.cn 源地址: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2026-06-29 18:54 浏览:4

关于安徽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财产事宜的公告

 

2026年5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01破申11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顾宝林对被申请人安徽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6月1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01破83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华夏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尽快查明债务人财产状况,依法追回财产,管理人现向债务人有关人员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债务人财产线索,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现金、不动产、动产、应收款等。具体公告如下:

一、凡知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邮寄、现场等方式向管理人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土地、房产、在建工程等不动产、车辆、对外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等财产线索。管理人收到财产线后,将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予以查证和追回。请知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管理人查证、追回和处置相关财产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管理人郑重承诺:管理人将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的规定,为了维护债务人和可能的财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请可能的财产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应权属证明。经管理人审核后,确实为财产权利人财产的,财产权利人可取回相应财产。若逾期未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权或虽主张取回但未向管理人提供能够证明其享有相应权利资料的,管理人将对已接管的全部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并依法处置,财产权利人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鲁律师15209895901、周律师18755113610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35楼。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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