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审查结论与参会通知的公告
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6年6月5日收到落款为“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债权申报资料,管理人尝试与寄件人及寄件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均未能提供“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授权,因此对于“深圳君联深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报的债权审查结论与参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债权审查结论
申报债权金额 66221232元,申报的主要依据为仲裁裁决。管理人审查确认金额为65753424.66,性质为普通债权,管理人予以确认并登记于债权表。扣减原因为:债权人未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计息至破产裁定受理日2026年5月9日,管理人对超出部分进行扣减,审查确认的主要依据为仲裁裁决。
对于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论不服的,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办理:第八条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二、参会通知
根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合肥法务区四楼第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因你单位未能提供授权,管理人无法通知你单位参与线上债会,请根据上述公告要求,线下参与债会、现场领取债权人会议资料等文件并参与表决。
注:本公告刊登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特此公告。
合肥登特菲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1日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