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01破申1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胡伟对安徽巴洛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6月12日作出(2026)皖01破9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巴洛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未能联系到公司相关人员,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安徽巴洛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何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等)、证照(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等资料。
现依法公告:前述印章及证照自2026年5月27日起作废。
据此,自2026年5月27日起,凡持有上述印章、证照、资料以债务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对债务人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巴洛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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