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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皖18破4号债权审查报告(第二期) 破产案件 2小时前 安徽丰谷粮食批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采集 来源: pccz.court.gov.cn 源地址: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2026-07-10 18:54 浏览:3

债权审查报告(第二期)

(2025)丰谷物流破管字22号

各位债权人: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4日作出(2025)皖18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丰谷粮食批发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谷物流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皖18破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有新的债权人申报了债权,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新申报债权情况:

1、债权编号S3:安徽丰良粮油有限公司

申报情况:申报债权总金额580644.49元,其中本金435958.26元、利息144686.23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435958.26元(详见附表)。

2、债权编号S4:安徽家乐米业有限公司

申报情况:申报债权总金额702807.54元,其中本金702807.54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702807.54元(详见附表)。

二、债权异议

申报人若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依法行使权利。

特此报告。

安徽丰谷粮食批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安徽丰谷粮食批发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表》(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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