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6)融创破管字第15号
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9时30分在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召开,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关于以书面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非现场方式表决规则的报告》。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债权人为5户,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951984.75元,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截止表决期限截至,共有4户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表决票,其中,1户债权人未同意;另1户债权人逾期未提交表决票,根据表决规则,视为同意表决事项。结合表决情况此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根据表决规则,《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的80%。
2、同意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85704.97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60%。
综上,《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通过。
二、根据表决规则,《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的80%。
2、同意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85704.97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60%。
综上,《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表决规则,《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的80%。
2、同意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85704.97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60%。
综上,《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根据表决规则,《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以书面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非现场方式表决规则的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户数的80%。
2、同意债权人代表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85704.97元,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60%。
综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以书面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非现场方式表决规则的报告》表决结果: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如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办理。
马鞍山融创不锈钢复合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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