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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皖01破117号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告及债.. 破产案件 1小时前 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采集 来源: pccz.court.gov.cn 源地址: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2026-07-15 18:54 浏览:4

合肥中院根据刘冲锋的申请,已于2026年6月25日作出裁定,受理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6年7月8日指定安徽天贵(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8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28号外经大厦,联系人:袁宝玉,联系电话:1395648352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电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合肥录职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10 时00分在合肥法务区第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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