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小罗编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等未接管及作废公告
合肥小罗编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罗编编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王芙蓉、吴杰平申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7日作出(2025)皖01破申3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小罗编编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10月21日作出(2025)皖01破197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小罗编编公司管理人。
因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小罗编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也未能接管到小罗编编公司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声明:合肥小罗编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该日之后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归属无效,相关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合肥小罗编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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