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于作出(2026)皖040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通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6月17日指定安徽安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有一辆机动车被人民法院查封,目前下落不明,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车辆品牌 | 车辆状态 | 使用性质 | 抵押情况 |
| 小型汽车 | 皖DVK612 | 江铃牌 | 查封;逾期未检验 | 非营运 | 已抵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现管理人就前述车辆的返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 车辆占用人/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时间为准),向管理人交还号牌号码为皖DVK612的江铃牌轻型货车(车辆识别代码:NA5098),并同时交还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钥匙等相关证照资料。
二、 车辆占用人/持有人如对占有该车辆持有合法依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说明及合法持有车辆的依据材料。
三、 占用人/持有人逾期未交还车辆亦未提供合法持有依据的,管理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四、 占有人/持有人向管理人交还车辆之前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损毁等),均由占有人/持有人自行承担,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
五、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上述车辆及相关证照线索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龙泉广场二号楼902室;联系人:徐小娟律师,联系电话:18949665060,0554-6691678;
特此公告。
安徽通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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