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根据徐华西的申请,于2026年5月26日作出(2026)皖1525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霍山县忠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福机电)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8月3日作出(2026)皖1525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为忠福机电清算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现就忠福机电停止营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忠福机电除配合清算组开展强制清算工作所需外,全面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开展业务;全面撤销忠福机电的所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代理、合同签署、资金收付、品牌使用等权限;忠福机电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名章等均应移交清算组,未按要求移交的证照和印鉴全部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经清算组书面确认,任何以忠福机电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均无效,相关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造成损失的,清算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霍山县忠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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