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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皖0181破6号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破产案件 2026-08-21 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采集 来源: pccz.court.gov.cn 源地址: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2026-08-21 00:00 浏览:9

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根据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4月15日裁定受理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豪泽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现为维护本案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预招募本案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豪泽公司概况

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怀会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81MA2RFUYF8H,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原烔炀派出所二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项目情况

豪泽公司所开发房地产项目为豪泽臻悦府。豪泽臻悦府项目位于安徽省巢湖市炯炀镇,地块位于淮南铁路以南,兴炯路以北,西侧紧靠沿河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3公顷,总建筑面积5564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246.35平方米(住宅34999.14平方米、商业2417.36平方米,其他配套829.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96.85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共计18幢住宅楼,总户数305户,机动车总停车位377辆,其中地上机动停车位37辆,地下机动停车位340辆;容积率1.350。该项目主要为多层及小高层建筑,户型大小约110、125平方米。豪泽臻悦府项目于2018年9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41402201800051号);2018年10月25日,就该项目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401811809050102-SX-001);2021年4月30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23年1月14日,豪泽臻悦府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4#楼、15#楼、16#楼、17#楼、18#楼竣工验收备案并已交付。截至目前,豪泽臻悦府项目二期剩余6栋住宅,其中1#、4#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3#、5#、6#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豪泽臻悦府1#配电房、豪泽臻悦府2#配电房、豪泽臻悦府S-1#楼、豪泽臻悦府地下车库、豪泽臻悦府人防地下室(平时)尚需整改,但因豪泽公司资金链断链,项目未完工部分处停工状态。

三、资产负债情况

目前管理人已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豪泽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数据以最终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

关于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也可以通过尽职调查予以落实,其中债权人及债权的最终结论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为准。

四、项目优势

1.区位优势:

豪泽臻悦府项目所处巢湖半岛是合肥“1331”战略规划中的重要节点,被明确为继滨湖新区后的又一城市增长极,纳入合肥都市区规划,定位“巢湖半岛科学城”,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走廊、健康产业带和旅游休闲区,未来发展红利显著。

价值洼地属性:巢湖半岛生态完整、开发程度低、人口密度小,处于滨湖与巢湖市之间的核心区位,是品牌开发商争相入驻的潜力板块,当前属于价格洼地,增值空间可观。

2.交通网络便捷,融入都市圈

立体交通覆盖:紧邻方兴大道东延工程(城市快速路,设计时速80km/h),20分钟可达滨湖新区;合巢市域快线(S3线)规划设站,可与地铁5号线、7号线互通;高铁淮南铁路、合福高铁等穿境,半小时都市圈出行无忧。

通勤成本低:距安徽省政务中心直线30公里,20分钟车程衔接合肥主城区、巢湖市区,无缝融入合肥城市生活圈。

3.生态宜居属性突出,湖居资源稀缺

一线湖居环境:距离巢湖岸边、月亮湾湿地公园仅3公里,坐拥13.5公里巢湖岸线,紧邻巢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半岛国家体育公园等,自然景观得天独厚。

社区生态优越:绿地率高达40%,打造五重立体园林景观,甄选香花植物,搭配逾百米中轴景观,实现“家在风景里”;采用被动式建筑技术(外墙保温、双层中空玻璃等),节能环保且隔音隔热,全层面太阳能配置,宜居舒适度高。

4.生活配套完善,满足全场景需求

10分钟生活圈:步行可达大润发、好又多等超市,百年炯小、炯炀初级中学、省级示范高中等全龄教育资源,农贸市场、医院、公园等基础配套,生活便利度高。

五、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豪泽公司建设开发销售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能力组织豪泽公司现有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第2、3项条件。

上述条件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的基本入门条件,不应理解为管理人对符合前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必然参与的承诺。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9月21日17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延期决定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相关平台进行公告。

管理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至德路玫瑰绅城花园B6栋102室,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8355189622。

2.报名需要提交资料(一式三份)

(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并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同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符合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4)如有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5)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6)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及经济实力等相关方面后认为与豪泽公司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三)投资人缴纳尽调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尽调保证金。逾期未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豪泽公司重整项目。

(四)尽职调查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经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积极予以配合。尽职调查期限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管理人决定可以延长尽职调查期限。

(五)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及遴选

1.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豪泽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豪泽公司重整投资的,应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若意向投资人决定继续参与豪泽公司重整投资的,应当于尽职调查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供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意向及标的、经营建设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购房业主及“保交房”问题处理方案等。逾期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竟选资格,管理人将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同时向前述管理人账户提交不少于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投资保证金(此前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可以优先抵交投资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时足额提交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放弃继续参与重整投资。

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出重整投资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不再退还。

2.遴选

管理人将视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情况、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并报告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后,确定合适的遴选规则。总体上,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意向重整方案的条件等各项内容,最终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及时就此情况向债权人会议及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进行汇报。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豪泽公司及其资产/股权、与豪泽公司有关的、与本案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且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在遴选结果产生之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与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1.管理人将根据中选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投资人沟通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中选重整投资人应在确认中选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管理人将根据中选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与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予以执行。

七、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豪泽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豪泽公司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如因未进行尽职调查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或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投资,并接受所有关于债务人已知和未知的不利因素,也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和评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四)对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前期投入由其自行承担,豪泽公司和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补偿责任。

(五)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重整投资协议》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另行签订。

(六)管理人可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调,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

欢迎有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管理能力及行业优势的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重整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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