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权人: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7日作出(2026)皖01破申19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中驰驰福汽车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对安徽省新孚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6年8月4日该院作出(2026)皖01破142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为安徽省新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主体资格及授权文件
1、债权人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交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正、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3、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权限应明确),如代理债权人出席
债权人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
4、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及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二、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
1、债权申报表原件一份;
2、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原件一份;
3、债权债务发生、变更、履行、终止的证明材料(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申报债权时,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债权人。
4、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每一页加
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
5、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需在复印件材料中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
6、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写明收件人、联系电话、地址。
7、以上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全部一式一份,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三、申报债权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期限:请各位债权人务必于2026年11月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申报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座2607室,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王朋153577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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